13042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二)──劉易斯與克拉克的遠征&《憲法第十二修正案》

諸位會員及友好:

在上一個星期,傑弗遜向法國買下了整個「路易斯安那」。不過,接下來如何「接管」,以至「治理」這一大片廣闊的土地,才是真的困難所在。在美洲殖民勢力根深柢固的英國、西班牙,對這片「無人之地」仍是虎視眈眈。有道是知己知彼,傑弗遜首先要做的,當然是掌握更多的情報。

一直以來,美國與世界的溝通都只能依賴大西洋。現在得到路易斯安那,國家驟然增加了大片內陸地區,若能發現通往大陸另一端太平洋的路線,則這片土地就更具發展潛力了。為此,傑弗遜派出劉易斯和克拉克領導「探索軍團」遠征西部。探險隊首要的任務就是尋找直通太平洋的水路。與其他的探險隊伍不同,傑弗遜與兩位隊長都非常在意這是一次「軍事行動」。故此,這也是美國武裝力量首次到達太平洋。

這次探索帶回了大量有關人情地理、生態氣候的有用資料。更重要的是,探索軍團開創了西部軍事探勘的先例。為日後西部大開發的「昭昭天命」運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而隊長之一的克拉克本人,亦成為美國主管西部事務的專家,對日後美國的西部政策產生巨大影響力。

本周的另一個重點是「修憲」。由於原來《憲法》所定選舉辦法中的「漏洞」,令在1796年和1800年的總統大選中,都出現一些問題。為了減少日後總統選舉出現的阻滯,並讓總統當選後能夠更加放心地施政,傑弗遜推動了修改總統選舉辦法的《第十二修正案》。

有時也怪不得朝日「崇洋」,人家的想法就是到位!在現代歐美的政治運作中,絕不會試圖以操作者的「高尚道德」,去碓保系統的運作暢順。相反,壞人有機會幹壞事,一定是因為系統中有漏洞,讓他們可以鑽了空子。所以,解決的方法不是加強(口號式的)道德培養,讓所有操作者都變成好人,而是更改規則,讓壞人無機可乘。也許是基於耶教的「原罪觀」,反正一開始就假定人性本惡,系統中的漏洞是一種誘惑,只是一直存在,就算是「好人」也有把持不住的一天。

美國立國之初也曾基於「人性本善」的良好願望,幻想過建立一個天下為公的理想國度。不過,只是十數年間,大家已經清楚地認識到,這是不現實的。這次「修憲」,其實就是一個「撥動返正」的重要里程碑。從此不奢望君子可以盡展經世濟民的治國才能,只要確保小人不能為非作歹禍國殃民。朝日從前曾看過一句對現代民主政體的評論,覺得非常有趣,這裏和大家分享一下:

「民主制度從來不能讓好人與好人衷誠合作,但卻可以讓壞人與壞人打起來……這就已經夠讓天下太平了!」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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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十二)
──劉易斯與克拉克的遠征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 《憲法第十二修正案》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伯爾與漢密爾頓的多年宿怨,終於因紐約州長競選而爆發。伯爾向漢密爾頓發出決鬥的挑戰。漢密爾頓最終在決鬥中死得不明不白。位於新澤西的威賀根高地,至今仍標示著二人當時站立的位置,以及漢密爾頓子彈打空的方位。各位若是到美東遊覽,也不妨去憑弔一下那位還在五十元鈔票上望著你的偉人。

雖說是英年早逝,但漢密爾頓在決鬥中死去,也算是紳士的榮耀。在中世紀的歐洲,若一位高貴的騎士為了榮譽,而在一場公平公正的比武決鬥中不幸身亡,任何人,包括親手殺死他的對手,均不會被追究罪責。不過,正如上回所說,十九世紀的美國,已是一個「法治社會」,決鬥行為無論在紐約抑或新澤西都是非法的。紐約州公民伯爾在新澤西州境內,殺了殺死了另一名紐約州公民漢密爾頓,因此,他將被紐約州和新澤西州的檢察部門追究刑責。不過,當時還沒有「聯邦調查局」,也還沒有跨州引渡的條例,故此,也只有這兩個州有權拘捕他。於是,伯爾「行兇」後,立即逃回華盛頓。

就在伯爾和漢密爾頓還在因為紐約州長選舉期間的「爆料事件」,越鬧越僵之時,傑弗遜正開展一個大規模的企劃。他派遣了一支「探索軍團Corps of Discovery」,用了兩年零四個月的時間,由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聖路易斯Saint Louis」出發,穿過「新領土」路易斯安那,深入西部的「不毛之地」,最後到達美洲大陸西端的太平洋海岸。探險隊由劉易斯上尉Meriwether Lewis和克拉克William Clark少尉帶領,故史稱「劉易斯與克拉克的遠征 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這次旅程在當時是了不起的壯舉,它踏出了美國西部大開發的重要一步。探險隊將旅程中的風土人情、山川地貌記載下來,為日後無數西進的拓荒者打下重要基礎。

歐洲人從大西洋而來,他們「發現」美洲,是從東部開始的。早於1793年,傑弗遜派出的「探索軍團」前十年,蘇格蘭探險家麥肯時爵士 Sir Alexander Mackenzie帶領的探險隊,已由東面的大西洋海岸出發,橫越今天整個加拿大,到達北美西邊的太平洋海岸,他是第一個橫越北美大陸(這裏指墨西哥以北,在墨西哥南部的狹長地帶「橫越」也太容易了吧!)的白人。不過,當時的加拿大地廣人稀(現在也是),所以麥肯時的壯舉純粹只是一次「探險活動」,而各國政府也沒有著力跟進。

事實上,「地廣人稀」是當時整個北美的常態。在「路易斯安那購地案」之前,美國雖說要向西拓展農業土地,但單是在英國手中得到的密西西比河以東土地,就足夠她慢慢「消化」了。在十九世紀初,雖然也有合眾國的拓荒者已經到達了密西西比河西岸的「無主荒地」,但事實上美國的人口壓力還遠遠沒有到達「必需西拓」的地步。購買路易斯安那,純粹是因為要保護密西西比河的權益。整片路易斯安那土地,只是法國「綑縛式銷售」的一部分而已!不過,地既然買了,就一定要「管一下」。就算沒有能力立即發展,也要先了解和掌握當地的情況,尤其是與海洋連接的河流水道,以便部署有效的控制。否則,在這亂世之中,土地是很容易被鄰國用武力「逆權侵佔」的。

1803年10月,法美簽署了《路易斯安那購地條約》。雖然根據條約,雙方到明年才正式交割,但在條約簽署的大約一個月後,傑弗遜已向國會申請撥款二千五百美元(約相當於今天的一億美元),組織了一支約十人的小隊,從海路探索西部海岸線。這小隊被視為後來劉易斯和克拉克的先頭部隊,儘管這也許並非他們的初衷。他們嘗試搜集有關印第安部落、動植物、氣候地貌等自然生態資料。不過,最重要的任務還是探聽英國、法國和西班牙在西海岸地區的勢力情況。由於他們評估風險後,未敢孤軍登陸太深,所以任務未算完全成功。

雖然「路易斯安那」現在已成為美國的領土,不過西班牙人仍控制著德薩斯和路易斯安那的西南部。另一方面,北方英屬加拿大與密西西比河以東的英國殘餘勢力,也對路易斯安那虎視眈眈。就算未必有直的介入,西班牙、英國,以至法國,也或明或暗地煽動和支援路易斯安那地區的印第安部落,以他們作為抗拒美國勢力的屏障。傑弗遜決定派出一支部隊到西部探勘,他選擇派遣軍人,而非科學家去執行這個任務。因為根據探險小隊提供的情報,傑弗遜判定,要真正有效控制路易斯安那,除了武力,別無他途。

這個任務最終落在前第一步兵團上尉劉易斯Meriwether Lewis和炮兵團少尉克拉克William Clark的身上。這兩個三十出頭的年青人,都是維珍尼亞民兵團出身。劉易斯1774年在維珍尼亞出生,十歲時舉行移居西南部的喬治亞,年紀稍長,父母把他送回維珍尼亞接受教育,年及弱冠加入維珍尼亞民兵團。這種經歷在當時的拓荒農民家庭中十分常見,我們之前說馬歇爾大法官的故事,也是大同小異。1794年劉易斯在平定「威士尼之亂」的前線上,獲得了初次的作戰經驗。翌年他加入正規軍,憑軍功逐漸升遷至上尉軍階。1801年是他人生的轉捩點,這一年傑弗遜讓他擔任總統的私人秘書。作為傑弗遜的心腹,他順理成章地被任命為這次「遠征」的指揮官。

克拉克同樣生於維珍尼亞,他的哥哥George Rogers Clark是獨立戰爭中傳奇人物,人稱「西線戰場上的華盛頓Washington of the West」。因著哥哥的關係,克拉克也很早就加入了民兵團,後來又加入了正規軍,並晉升至少尉。雖然彼此隸屬不同的部隊,但他和劉易斯就是在軍旅生涯中認識的了。1796年克拉克離開軍隊,四處遊歷。1803年他聽到好友劉易斯獲總統派遣探索西部,於是向劉易斯自薦擔任副手,一起執行這次艱鉅的任務。劉易斯欣然向總統推薦了克拉克,傑弗遜讓劉易斯繼續負責團隊的組織事宜,而讓克拉克到費城學習測量、繪圖等技術。後來遠征隊中所有的測繪、動植物區系劃分、物資管理,都由克拉克負責。遠征結束後他也用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整理旅途中獲得的所有資料。

1804年,一支包括西班牙語和印第安語翻譯在內,共四十五人的探險隊「組班」完成。傑弗遜稱這支隊伍為「探索軍團Corps of Discovery」,並任命劉易斯和克拉克為正副指揮官。(傑弗遜本來已下令將克拉克的軍階提升為「上尉」,不過由於戰爭部和美國陸軍的行政延誤,他出發時仍只有「少尉」軍階。然而,劉易斯一路上對比他年長四年的克拉克都非常尊重,一直以兼具「隊長」之意的Captain「上尉」稱呼對方。他視克拉克為夥伴多於下屬。)傑弗遜正式向這支「軍團」下達任務命令:

“The object of your mission is to explore the Missouri River, and such principals stream of its, as, by its course and communication with the waters of the Pacific Ocean…may offer the most direct and practicable water communication across this continent for the purpose of commerce.”
「你們的任務,就是探索密蘇里河和及其主要支流,例如,其可以通往太平洋的涇流和水道……開闢出橫跨大陸最直接的實用商業航道。」

從這命令我們會發現,傑弗遜對遠征的期望,其實是非常「實用主義」的。他將探險隊定位為以軍事力量開拓商業路線的「軍團」,並指令兩位指揮官除必須盡量與後方保持聯絡外,當遇到來自英國、法國、西班牙,以及任何未知力量的威脅時,可以使用軍事手段應對。1804年5月14日,「探索軍團」乘著一艘龍骨艇和兩隻雙桅平底船,從聖路斯Saint Louis附近的營地(該地現在叫做Camp Wood)出發,沿密蘇里河逆流而上,開始了他們驚心動魄的西部之旅,向太平洋進發!

「劉易斯與克拉克的遠征」是美國史上充滿浪漫主義的一章。二百多年來,有無數的歷史學者讚揚了這次遠征的成就,也有無數的作家把這段彷如史詩奧德賽般的旅程寫成小說。在這次旅程中,有人犧牲、有人叛變、有人逃走、有人被逐、有人偷竊、有人退縮。各種史實、傳說紛陳,其中最傳奇的大概是索索尼族Shoshone姑娘莎卡加維婭Sacagawea,有關她的傳說多不勝數。她和丈夫法籍加拿大廚師夏博諾Toussaint Charbonneau在軍團中充任翻譯,更於途中誕下了一個兒子。這種種的傳說軼事,若要逐一細說,也許三天三夜也說不完,若各位有興趣,甚至可以直接找一本由兩位指揮官自己寫成的《劉易斯與克拉克日誌》,書中對這次旅程已有相當詳細的記述(劉易斯的愛犬在書中也佔有若干「戲份」)。這裏只記旅程中一些較重要或指標性的事件。

由於西班牙不承認美國在路易斯安那西部的主權。故此當西班牙方面收到關於這遠征隊的消息時,就在1804年5月,也就是劉易斯和克拉克帶領「探索軍團」開始他們遠征幾乎同一時間,下令新西班牙(即今美國西南部、墨西哥和巴拿馬,並包括遠在亞洲的菲律賓)總督,務必逮捕所有「惡意闖入西班牙領地的人」。不過,素以辣手見稱的總督大人,並沒有打算按命令行事。向來對美國不怎麼友善的他,派人到與西班牙結盟的印第安科曼奇部落Comanche,要求他們在半路上殺死劉易斯和克拉克。不過,探險隊因故延誤了行程。科曼奇殺手撲了個空,卻以為劉易斯等人已然經過,結果只能無功而還。

大難不死的探險隊繼續前進。在同年的獨立紀念日,他們航行到位於今天堪薩斯州艾奇遜Atchison的一條小溪流,並將之命名為「獨立溪Independence Creek」。八月,在隊員們先後為兩位隊長慶祝生日後,這次的探險出現了第一個犧牲者。1804年8月20日,軍需官弗萊「沙展」Charles Floyd因急性盲腸炎死於征途之上,他也是整個旅程中唯一的犧牲者。隊員們把他的遺體安在河邊的峭壁上,並以他的姓氏Floyd命名該地。

八月底探索軍團進入印第安拿哥達族Lakota(蘇族Sioux的一支)地盤。這部族以勇武善戰見稱,時至今天,他們仍留下眾多關於戰爭的神話,這在其他印第安部落中並不常見。千百年來,這些強悍的部族一直是中西部大平原的統治者,他們稱自己為「勇者之王」。為了讓劉易斯等人可以安然穿過這個地區,傑弗遜早於探險隊出發之前,已請托一名拿哥達人把總統自己的親筆信帶給當地酋長,信中讚美對方部族的強大並表達了敬畏之意。酋長對東方「美利堅大酋長」傑弗遜的恭維非常受落,友好地接待了探險隊的成員,並用這些白人們從沒見過的超長煙斗向他們「敬煙」以示尊敬。當日適逢該族有一名嬰兒出生,酋長禮貌地請客人為嬰兒祝福。劉易斯用星條旗當作襁褓包裹嬰兒,高聲宣布他是這個部族中第一個「美國人」!劉易斯和克拉克在愉快的氣氛中穿過了該地區,並把族人請他們吸煙的地方命名為「煙斗崖」。

辭別「煙斗崖」上的印第安友人,劉易斯等人在九月底來到今天南達科他州,這裏盤踞著另一個同樣非常「有名」的拿哥達部落。不過這個部落之所以有名,並不是因為「勇悍」,而是因為他們經常劫掠來往的商旅。探險隊前往拜見了該族的酋長。會面期間有族人意圖發難,帶人馬包圍帳幕,雙方劍拔弩張。面對威脅,劉易斯、克拉克與部下臨危不懼,沒有表露半點慌亂的神色。劉克二人按槍環視四周,包圍者亦被他們的氣勢所震懾。正當衝突一觸即發之際,酋長大喝一聲,把一眾包圍者斥退。他非常欣賞這些白人戰士的勇氣,請兩位隊長同席共飲,然後送他們繼續行程。

他們在秋天結束前來到密蘇里河畔曼丹族Mandan聚居的地區,建立「曼丹碉堡」過冬。翌年四月,軍團重新出發,穿過密蘇里河的支流黃石河,來到今天著名的密蘇里瀑布。七月他們終於越過洛磯山脈的山口,也就是說,他們已走出了「路易斯安那」的西界,離開了美國的領土,進入今天美國西北地區。那裏在英屬加拿大以南、新西班牙以北、路易斯安那以西,當時是一片「無主之地」。8月11日,他們在這個三不管的「蠻荒之地」與當地土著索索尼部落的戰士發生衝突。探險隊被包圍,面臨全軍覆沒的危機。當此危急關頭,出身於索索尼的印第安姑娘莎卡加維婭拯救了大家。她隻身前往與對談判,並成功說服索索尼人解圍。10月,探險隊穿過了今天的愛達荷州和華盛頓州,平安渡過了北美流速最快的蛇河Snake River(又名斯內克河)和清水河Clearwater River。

10月16日,他們來到了哥倫比亞河,順流西下。三日後,探索軍團終於看到他們的終點--太平洋!劉易斯在這一天的日誌中寫道:「在寬闊的哥倫比亞河口,我們懷著愉快的心情,遠眺一望無際的太平洋。」

探險隊用了一個月考察太平洋海岸和附近的平原,又調查了周邊印第安部落的情況。最後,他們在大陸西端的太平洋海岸邊,建造了一座碉堡,取名為「加里什碉堡Fort Clatsop」。這是美國第一次「派兵」到達太平洋海岸。這座象徵劉易斯和克拉克不朽成就的碉堡,至今仍屹立在太平洋的海岸上,成為美國西部的重要地標。

探索軍團在碉堡中渡過了旅程中第二個冬天。1806年3月,他們踏上了歸途。由於他們在旅程中與眾多的印第安部落建立了良好的關係,以至向來與該地區進行貿易的英國西北毛皮公司深感不安。這個代表英屬加拿大的利益集團,擔心在該地毛皮貿易的壟斷地位會受到動搖,故此不斷在印第安部落中造謠誹謗美國和探索軍團。因為這個原因,劉易斯和克拉克回程時,看到的都是一張張充滿敵意的印第安面孔,這讓他們的回程之路增加了不少危險。

1806年9月23日中午,劉易斯和克拉克帶領的「探索軍團」終於回到聖路易斯,兩位隊長向總統傑弗遜匯報了他們取得的成績:

1.成功發現了直通太平洋的航路
2.獲取了路易斯安那甚至更西地區的大量地理知識
3.繪製了西部主要河流和山脈的地圖
4.觀察並記述了178種植物和122種動物(包括亞種)
5.開拓了西部的毛皮貿易
6.開展了合眾國與西部印第安人的外交關係

除此以外,後世評價他們的成就時,認為他們除了上面的「實質貢獻」以外,更重要是透過這次的壯舉,把美國人的視線吸引到西部來。連月來報紙的連載報導,加上回來後各隊員的訪問,令全國人民對西部充滿了遐想。更多人熱衷於到西部開拓,「大西部時代」開始了!當然,美國人對西部的殷切關注,也導致美國與西班牙和英國的關係日趨惡化,1812年的英美戰爭和再後來的美西戰爭,可以說也是肇因於此。

劉易斯回來後,傑弗遜總統向他頒授了1500英畝的土地作為獎勵,並在1807年任命他為路易斯安那屬地的總督。劉易斯舉家搬到聖路易斯,全心經略西域。遺憾地,這個總督他只做了兩年。1809年,劉易斯被政敵造謠指控他在領土政策上行政失當,劉易斯因此被傳召帶同文件上京,向總統和議會解釋。旅途中,他在一間名叫Grinder’s Stand的小旅館投宿。某天夜裏,店主聽到他所住的房間傳出模糊的說話聲,黎明時分又傳出了一下槍聲。店主循聲而至,在房間內發現劉易斯已經死亡,頭和胸口有明顯槍傷,行李中不見任何賬本。有說是他的政敵害怕劉易斯在華盛頓提出證據,指控他們貪污和誣揑,所以在半途殺他滅口,並搶回賬簿。另一說則是他是畏罪自殺,本來就沒有帶同賬簿,有報紙還繪影繪聲地說,有人曾目擊劉易斯在此前不久,曾意圖跳入密西西比河,只是被人救起。真相如何,也許永遠是一個謎。

至於克拉克,他此後畢生都貢獻在這廣闊的西部。他完成了與劉易斯的遠征後,花了近一年的時間,整理這次西征所取後的各種資料。1807年,他被任命路易斯安那事務總管,並成為民兵團的準將。他把辦事處設在密蘇里,1812年英美戰爭爆發,他在當地領導民兵對抗英軍,並在當時尚未建州的威斯康辛設立了第一所郵局。後來密蘇里建州,他成為第一任州長。戰後他被委派主管印第安事務,參與了各種外交和軍事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他在後來的「黑鷹戰爭Black Hawk War」擔任了重要的角色。

1804年對傑弗遜,以至整個美國都是忙碌的一年。其中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當年底的總統大選。在送別西征的壯士後,傑弗遜就要著手準備選舉了。不過,他首先處理的,是總統選舉的規則。

美國總統的選舉辦法是《美國憲法》所規定的。根據《憲法》第二章第一條,總統是由各州派出的「選舉人」投票選出的。每位「選舉人」最多可以投兩票給不同的候選人,結果得票最高而又過半數者當選總統,得票次高者當選副總統。這個方法非常符合直觀,得票最高,也就是獲得最多州分支持的人,從定義上而言就是當屆最具能力的候選人。得票最高,能力最高的當總統;得票次高的,也就是能力第二高的當副總統,實在沒有比這更合理的安排了。

若各位不太善忘的話,應該也會記得我們之前的故事中,已有四次總統選舉了。「國父」華盛頓將軍眾忘所歸,在兩次選舉中皆獲所有「選舉人」一致支持,以全票當選總統,而阿當斯雖然得票不如華盛頓,但亦得到以倍數拋離其他對手的第二高票,成為副總統。在二人的八年正副總統任期內,華盛頓雖然並不器重阿當斯,但二人的政治理念都是接近的,故此一直沒有發生任何問題。大家因此更加覺得《憲法》規定的總統辦法,實在合理得無可質疑。不過,隨著聯邦黨和民主共和黨--也就是所謂「第一黨系」的成立,這個選舉辦法似乎出現了漏洞。

在1796年總統大選中,得票最高當選總統的是聯邦黨的阿當斯,得票次高當選副總統的卻是來「敵對黨」民主共和黨的傑弗遜。當時就已經有人驚覺,原來《憲法》中的選舉辦法,竟有機會出現這樣的結果--政治理念上的敵人竟成了行政架構上的夥伴!更重要的是,副總統最主要的角色,就是作為總統「出事」時的替補。現在政治上敵對兩方的一方,充當另一方的「士啤呔」,實在令坐在總統寶座上的一方芒刺在背,「很有壓力」!可幸阿當斯和傑弗遜都是公認的正人君子,加上二人私交甚篤,所以在二人的四年任期內也算是「合作愉快」。不過,這個「總統很危險」的憂慮,始終是一個「結構性的存在」,而且,隨著黨爭的激烈,可以預期日後出現的頻率也會相當高。

1800年的大選暴露出《憲法》規定選舉辦法,另一種可能出現的困局。本來在這一屆大選中,傑弗遜應該也是眾望所歸的總統人選。然而,基於這樣那樣,有心無意的「巧合」或「操作」,最後出現了最高得票二人同票的情況。《憲法》也並非沒有預料到出現「同票」,裏面已經規定了「同票」時,則交由眾議院決定。不過,《憲法》卻沒有預料到,原來在眾議院也可以「巧合地」出現沒有人過半數的情況。經過曠日持久的三十多輪投票,傑弗遜和伯爾始終未能分出勝負,要不是漢密爾頓在關鍵時候發功,這困局也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才能解決。

傑弗遜顯然才是「正選」,但伯爾寸步不讓。這次的結果表明,即使得票最高的兩人來自同一個政黨,也並不一定會同心同德,尤其是當距離權力寶座只是「一步之遙」的時候。在這場黨內的「蕭牆之爭」中,在枱底和枱面都出現了很多邪惡的利益交換,還有卑劣的人身攻擊,而且更讓別有用心的第三者、第四者有可乘之機。若不是傑弗遜看透形勢,堅持「寧拖不屈」,日後的執政就難免出現制肘,而且也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出現這種局面,顯然不是制憲者當初能夠想像得到的。這不能怪伯爾心存僥倖,也不能怪聯邦黨趁火打劫,更不能怪漢密爾頓乘人之危,這些都是制度漏洞所造成的。

為了防止再重蹈1796或1800大選的覆轍,傑弗遜和民和共和黨決定要改變這些「引人犯罪」的規則。與聯邦黨在1800年大選前,計劃修改選舉辦法不同,傑弗遜倡議的「修憲」,並不能增加他在來屆總統大選的勝算。(參見第七集)他選擇堂堂正正地提出「憲法修正案」。(這也符合他「憲法應常修」的政治哲學)儘管這要比聯邦黨在上屆的「打茅波」要費勁得多了。

不過,修正案的進程並沒有想像中困難。其中漢密爾頓和伯爾的衝突,成了一個重要的推動助力。這兩位開國英傑、政壇大老、國家棟梁不和,互相惡意攻訐,在當時已是舉國皆知的事,也令不少人惋惜不已。漢密爾頓在1800年總統大選中將伯爾扳倒,更是讓人印象深刻,大多數人認為這正是令兩人鬥爭白熱化的主因。而且,無論是伯爾的「心存僥倖」,抑或是漢密爾頓展現的「第三者力量」,之所以會出現,其實都源於制度上的漏洞。修正案在1803年12月19日在國會提出,在翌年的6月15日已得到《憲法》規定的四分之三州通過,正式生效,可謂極有效率。

按照《憲法第十二修正案》,以後每名「選舉人」仍是投兩票予不同的候選人,不過會分清楚一票投選總統,另一票投選副總統。獲得過半總統選票及過半副總統選票者,分別當選為總統和副總統。若無人得「總統票」過半,則由眾議院在得「總統票」最高的三人中,以一州一票的方式選出總統。若無人得「副總統票」過半,則由參議院在得票最高的兩人中,選出副總統。

1804年的大選是首屆根據《第十二修正案》進行的大選。選舉方法經修訂後,基本上保證了正副總統的當選人是來自同一政黨的「拍檔」,防止出現1796年「政敵當副手/士啤呔」的境況;而且由於投票時分清「莊閒」,極少機會再出現同票,也避免了出現像1800年有人「竊窺大寶」的危機。自1804年至2012年,只出現過一次,因為無人得票過半,而要由眾議院選出總統的情況。

這次修訂表面看來只是技術上的調整,以便選舉進行得更流暢,結果更「合理」。不過,若細想一層,就會發現這次的修憲,其實表現了一種政治理念的重大轉折。在《第十二修正案》下,正副總統候選人變成按黨派配對的「拍檔」。這等於承認了一個非常重要的「Inconvenient Truth」──在大多數情況下,得票最高和次高者,最好的人和次好的人,不但不是政治哲學和治國理念最接近的戰友,相反往往正是相差最遠的政敵!

本來由「最好的人」當總統;「次好的人」當副總統的構想,是建基於立國先賢對政治的「美好理想」──所有政治家都是高尚的君子,君子縱使意見有異,但卻不是敵人,而是和而不同地為人民福祉努力的「夥伴」。不過,隨著修正案的通過,大家終於要正視一個事實:天下為公、君子不黨的紳士,已經讓位於爭名逐利、黨同伐異的流冺。漢密爾頓「矚目地」死於決鬥之中,讓人們更確信仇恨力量的強大,菁英之間的「惡性內耗」對合眾國的強大並無好處。說得戲劇性一點,就是伯爾的一粒子彈,宣告「政治家」從此淪為「政客」,而美國也正式進入「兩黨制」政黨政治的時代了!

經過一番努力,傑弗遜終於成功修憲。現在,他可以全心全意部署年底的選戰了。民主共和黨的形勢現在一片大好,傑弗遜民望高企,連任似乎已是毫無懸念。然而,聯邦黨真的會就此俯首稱臣嗎?還有伯爾,有家歸不得的他又將何去何從呢?他真的甘心就此退出歷史舞台嗎?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