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32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三)──兩雄的宿命相遇

各位會員及友好:

  本周是《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的第三集。上回講到傑弗遜宿敵漢密爾頓的出身、成長和成名的經過。在本周的故事裏,兩大高手終於相遇了。不過他們第一次的相遇,既是相鬥,也是合作。

  前兩集說過,傑弗遜和漢密爾頓的矛盾,源自二人理念層面的差異。朝日從前曾以「王道」和「霸道」兩個概念,去解讀中國政制由「封建主義」演變成「中央集權」的過程。套用這一個理論,傑弗遜和漢密爾頓二人之間,其實也是「王霸之爭」。

  傑弗遜理想中的國度,其實與中國古典儒家甚或是道家的哲學,竟有暗合之處。他希望建立的是一個「帝力於我何有哉?」的小政府政體。「天子」應該垂拱而治,清淨無為。政治上應該僅作名義上的統合;經濟上應以「自耕農」為主體;對蠻夷(如西部的印第安人)應以「王道」教化,教而不善則可以薄伐之;對友邦應待之以禮,唯亦以「君子之交淡如水」為宜;商賈貨殖乃蠱惑人心,宜抑之。

  漢密爾頓則與法家所推崇的「霸道」暗合。除了法律外,還有「術」。「術」者,用法之術也,同時也指「法」之外的手段。不過有法有術之餘,最重要的還是有「勢」,也就是「權力」。漢密爾頓一心建立強大的「聯邦政府」,而政府的「權力」也應高度集中。此等精妙的「法術勢」,大概是「鬼佬韓非子」馬基雅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教給他的吧!他師承自斯密子Adam Smith的「上下交相利而國興焉」,也與傑弗遜的「各安其份」格格不入,而與韓非子的「屈之以害,趨之以利」異曲而同工。

  正所謂「人間正道是滄桑」,夫禮崩樂壞,本亦天道!傑弗遜雖心慕「王道」,欲挽狂瀾於既倒,無奈脆弱人心,易為金剛(錢)所摧。漢密爾頓的「現實主義」,始為現實之道。不過傑弗遜等「共和諸君」,垂範千古。是以今日美利堅之內,於百姓心中,除了現實利害之外,始終還是存有一絲理想正義。至少在庸碌趨利避害之時,仍不忘嘴上的「正義」,此不亦「陽儒而陰法」耶?相比某些國家的赤裸裸,總算還是強一點吧!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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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三)──兩雄的宿命相遇

  前文再續,書接上一回。上回講到《憲法》草案,在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的努力下,終於在「南維珍,北紐約」兩大重要州份得以通過,《憲法》「正式」生效了。然而,正當「制憲會議」在費城進行得如火如荼,漢密爾頓在獨立廳內大談他的「聯邦主義」之際,傑弗遜卻正在大西洋彼岸的巴黎,為剛剛誕生的美國爭取國際的認同。與此同時,另一個開國元勳阿當斯John Adams,當時也正擔任駐英大使,是以同樣無法參與「制憲」。傑阿二人雖然政見不同,但亦樂見「制憲」成事,故不約而同在大洋彼岸致函到會場,為與會者打氣。阿當斯後來成了傑弗遜另一重要對手,另一方面卻也讓同是聯邦黨的漢密爾頓吃盡苦頭。

  1789年2月,按照剛生效的《合眾國憲法》,己經「歸園田居」的華盛頓眾望所歸,獲得全數69張的選舉人票,當選美國第一屆總統,(他是美國史上唯一的「全票總統」!)阿當斯得34票,當選副總統。4月16日,華盛頓由維珍尼亞的維農山莊Mount Vernon,動身前往合眾國的「臨時首都」紐約赴任。4月30日,華盛頓正式宣誓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第一任總統。

  華盛頓上任後,第一要務就是要組織一個得力的內閣。這個美國史上的第一屆內閣除副總統外,只有四名閣員。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即政府的「首席律師」,是唯一不叫做Secretary的閣員)是曾在「制憲會議」中提出「大州方案」的蘭道夫Edmund.J.Randolph;戰爭部長Secretary of War是諾克斯將軍Henry Knox。

財政部長Secretary of Treasury一職可能是當時「最重要」的職位。因為獨立戰爭之後,國庫空空如也,戰爭更導致債台高築,對外對內信用瀕臨崩潰。加上建國伊始,無論一切的軟硬件建設均需要「錢」。華盛頓當然知道漢密爾頓在財政面的才幹,也知道他「報國」的熱忱。不過,漢密爾頓實在太年青了,華盛頓怕他手段會過度激進,故屬意一個較老練的理財高手。他心目中的首選,是在1781至1784年擔任聯邦財政總監的Superintendent of Finance的莫里斯Robert Morris。可惜,莫里斯希望專注州務(他在1789至1795擔任賓夕凡尼亞州長),故拒絕了華盛頓的邀請,反而推薦了理念與自己相近的漢密爾頓。既然老成持重的莫里斯也「走馬薦漢密」,華盛頓於是下定決心,讓活力充沛的漢密爾頓擔當「計相」,放手一搏。

早於獨立戰爭之前,華盛頓與傑弗遜一起在維珍尼亞議會供職之時,已對傑弗遜過人識見和華美文采印象深刻。加上傑弗遜富於外交經驗,這個掌管國璽和一切對外事務的國務卿Secretary of State一職,傑弗遜實在是不二之選。傑弗遜奉召從法國回來。1789年9月,闊別家鄉五年的傑弗遜,甫踏上北美的土地,即接獲國務卿的任命狀,唯傑弗遜以「另有要務」為由,結果到1790年2月才正式上任。

這一項在傑弗遜眼中,比「國務卿」的工作還要重要的「要務」,就是「權利法案」。早於1787年「制憲會議」期間,傑弗遜在致「制憲會議」的「打氣信」中,雖稱讚「制憲」乃「差奪造化之功」Demi-gods的盛事,唯對《憲法》中沒有訂立任何保障人權的條款,表示遺憾和質疑。《憲法》草案送呈各州議會表決之時,這種質疑的聲音同樣不絕於耳。支持《憲法》草案的聯邦主義者,為令草案得以通過,遂向美國人民保證,將會在第一屆國會會期時,以修正案形式在《憲法》中加入「權利法案」。傑弗遜回國後,立即與同志們奔走呼籲,要求在《憲法》中增加包括信仰自由、出版自由、陪審制度等人權條款,以保證《獨立宣言》中強調每個人都生而擁有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之權」。在這段期間,曾與漢密爾頓並肩作戰的麥迪遜,因理念分歧而與漢密爾頓漸行漸遠,卻與傑弗遜越走越近。於是,與傑弗遜同樣出身於維珍尼亞的他,就成了傑弗遜最可靠和得力的伙伴。

「維珍雙雄」的努力獲得了回報。第一屆國會召開之時,大多數議員認同應在《憲法》中加入保障人權的「權利法案」。「權利法案」由麥迪遜負責起草,他以當年傑弗遜操刀的《維珍尼亞權利法案》為基礎,草擬了《憲法》的第一批修正案。

共有10條修正案獲得國會的認可,發送至各州進行表決通過。這第一至第十條修正案,後世統稱為《權利法案》。其中第一條尤為重要:

—「國會不得制定任何法律,以確立國教或禁止宗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申訴的權利。」—

這一條「憲法第一修正案」後來經過聯邦法院眾多判例的補充、完善和引申,成了保障一切言論的「護身符」,任何涉及言論、新聞、出版等訴訟,必然會祭出此一法寶,讓美國的媒體得以「惡」冠全世界的同業。它甚至被認為是「美式自由」的最高象徵。

「第十修正案」也非常重要,它表明《權利法案》中列出的,僅僅是人民所擁有,最值得珍視,最重要的權利,而絕非人民所享有的全部權利。此之所謂「剩餘權力」原則:

—「憲法並未授予合眾國,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力,由各州或人民保留。」—

在「維珍雙傑」傑弗遜與麥迪遜為《權利法案》費心奔走努力之時,1789年9月11日參議院通過了漢密爾頓財政部長的任命。年僅34歲的漢密爾頓,正式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第一任財政部長。

在這裏也許可以先岔開一筆,說一下政制史。在我們較為熟知的中國歷史傳統中,早於元前三至二世紀的秦漢時期,就開始了中央集權政體,並建立了極為有效的管理及賦稅徵收管道。故此,在大多數的情況下,「財政」問題並非中央政府的首務。在古代中國,「宰相」的職責原則上就是什麼也要管,同時又什麼也不用管。而負責財政相關工作的「治粟內史」或「少府」,只是九卿之一。不過,在西歐的封建主義體制中,由於中央政府對各地諸侯的羈糜相當薄弱,各地領主是否上貢「足夠」的賦稅,對維持中央政府的營運非常關鍵。而事實上,「國王陛下」的財政往往亦是捉襟見肘。在這種情況下,財政就自然成為政府的首務。在中古西歐的諸王國中,首相最重要的工作,通常就是「整靚盤數」。在現代議會政治鼻祖的英國,長久以來,「內閣之首」的正式頭銜從來都是「首席財政大臣」The 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首相」Prime Minister之名,其實一直到了1905年,才正式出現在官方文書之中。時至今日,大不列顛首相(現任者為金馬倫閣下David Cameron, The Rt Hon)仍會必然兼領「第一財政大臣」。至於被一般華文媒體「誤譯」為「財政大臣」或「財相」的那一位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現任者為歐思邦閣下George Osborne, The Rt Hon),按字面其實應譯為「庫務大臣」或「國庫監督」(Exchequer就是國庫嘛!),他同時也會必然兼領「第二財政大臣」Second Lord of the Treasury。作為「首席財政大臣」的首相,一個人搞財政還不夠,還是加一個「第二財政大臣」輔助,可見「財政大臣」的地位是多麼重要。這可說是中古「重財」的歷史痕跡了。

  總之,年青進取的漢密爾頓當上了「財政部長」,實在是不得了!其時戰爭部長諾克斯少將,軍人習氣,「略輸文采」;總檢察長蘭道夫,老成慎言,「稍遜風騷」;加上初期傑弗遜還在忙「權利法案」的事,是以漢密爾頓在內閣中隱然有「首輔」意味。1790年1月,漢密爾頓應參議院的要求,提交了一份有關「充分支持公共信用」的計劃書至眾議院。面對獨立戰爭後國家留下來的一盤「爛賬」,漢密爾頓提議用充滿其「聯邦主義」意味的「中央信用」方式解決。首先,外債由新成立的聯邦政府發行債券償還。至於在戰時價格已跌至谷低的國內債券,亦主張以「票面值」償還。各州在戰時的州債亦由聯邦政府承擔。償付上述債務的錢,則以稅收抵押融資、出賣西部土地,以及發聯邦債券以募集。這份報告背後的理念,可溯源自「聯邦主義」宗師潘因Thomas Paine的名句:「每一筆國家債務都是這個國家的黏合劑!」”A national debt is a national bond !” (終於明白何以「債券」會叫做「Bond」了!)

  漢密爾頓的昔日盟友麥迪遜,領導在眾議院中佔多數的「州權派」和「自由派」議員,對這份「劫貧濟富」的報告,作出強烈反對。因為戰時所發行的債券,其實大多數已被金融投機者賤價收購。若現在由聯邦政府以關稅收入按「票面值」贖回,豈不是用民脂民膏再一次肥了那一幫貪婪的大鱷,對那些安份的「愛國人民」造成「二次傷害」?這對當年在國家「危急存亡之秋」,以真金白銀「共赴國難」一手買入債券,卻因在戰時青黃不接,而讓投機取巧者有機可乘的「愛國民眾」,實在極不公平。況且從宏觀角度來看,報告提議押上各州人民的「身家性命」,發新債以填舊債。這種負債經營方式,麥迪遜根本不能接受。

  在麥迪遜的帶領下,反對漢密爾頓這個方案的聲音一浪高於一浪。媒體上對方案的指責越演越烈,甚至有評論指罵漢密爾頓是「東部的雜種(Bastard)投機者」(漢密爾頓本身是「私生子」),這顯然已是毫無理性的人身攻擊了。

  在漢密爾頓看來,若方案無法通過,固然不利於建立「強大的國家」。然而,更重要的是若國家的信用無法建立,將當下錯失發展商貿和經濟的機遇,從此美國將自絕於急速成長的歐洲市場,而被永久孤立。面對眾議院的阻撓,漢密爾頓己作好最壞打算,若方案最終不獲通過,他將辭任財長一職。

  在這關鍵時刻,卻發生了充滿戲劇性的一幕。拯救漢密爾頓和他方案的人,竟然是漢密爾頓的宿敵──傑弗遜。1790年4月18日,心事重重的漢密爾頓,從位於紐約百老匯大街的總統官邸步出,剛好遇到履新僅兩個月的國務卿傑弗遜。

漢密爾頓當然知道,傑弗遜與自己的政治見解委實是南轅北轍。然而,在寒暄幾句之後,還是忍不住向這位同僚大吐苦水,期望會有奇蹟出現:「尊敬的國務卿先生,我草擬的法案,在國會辯論了四次,還是毫無寸進。我倆一閣為臣,同枯共榮,無非都是為國為民而已。若果,我只是假設而己,閣下看是否可以稍稍運用一下國務卿的巨大影響力……畢竟我們內閣提出第一個重大議案就被否決,總不是一件好事吧。」

傑弗遜淡然一笑:「財長先生,在合眾國內,每一個人都知道,我連對《憲法》都不滿意,何況是你的國債法案呢?就我詳細研讀所得,《憲法》之內,似乎並沒有任何明文,甚至是一點點的暗示,授權聯邦政府承擔獨立戰爭時期的所有債務……」

正當漢密爾頓快要徹底望之際,傑弗遜「奸笑」了一下:「對了!我明晚約了好朋友麥迪遜議員一起吃飯。你要是有興趣,也可以一起來呀!我想他該不會介意吧。」

漢密爾頓喜出望外,即時答應唯恐不及。他很清楚「維珍雙傑」的想法,機會來了。美利堅合眾國剛剛誕生,首都所在還沒有定論。各州都非常清楚,對一個國家,尤其是一個「聯邦制國家」來說,「永久首都」意味著的巨大政治影響力。當然,還有巨大的經濟價值。為此,當時有好幾個州,都提出了「永久首都」應建在本州的理據。不過,縱觀當時形勢,真能有力一爭者,亦不過「南維珍,北紐約」,其他如麻薩諸塞及賓夕凡尼亞等,不過陪襯而已。

就經濟實力而言,紐約市在當時已是「北美第一大城」,其內外交通亦非常便利。況且,紐約當時已是「臨時首都」,可謂佔了主場之利。更重要的是,正如今天各地爭辦奧運一樣,紐約為爭首都之位,己投入鉅資改善基建,整頓市容。「聯邦永久首都」之位,紐約可謂志在必得。

論繁榮,維珍尼亞當然難與紐約較量。不過,維珍尼亞擁有的,卻是巨大的無形政治資產。維珍尼亞是獨立戰爭中的主要戰場,出力最多,流的血也最多。況且,維珍尼亞人才濟濟,除了「維珍雙傑」外,還有「國父」華盛頓將軍。在私,這幾位土生土長的維珍尼亞人,當然希望合眾國的首都,能夠建立在維珍尼亞州內;在公,傑弗遜認為合眾國的政治,必須遠離那些「金融寡頭」的影響。把首都建於南方,始能讓廣大「自耕農」有發聲的機會。

身為紐約人的漢密爾頓非常清楚,傑弗遜是要與他談「交易」。只是一頓晚飯的工夫,「把合眾國的首都,由『行在』紐約正式遷到南方」就成了定案。不過為了讓漢密爾頓的「叛徒」形象,不至於太過惡劣,「維珍雙傑」同意在馬利蘭州南部及維珍尼亞北部各劃出一塊土地,成立「首都特別行政區」,後來此區域以國父華盛頓命名,就是今天的美國首都華盛頓了。(該處距離華盛頓的「維農山莊」僅數十哩,車馬半日可達。)

幾天之後,美國國會順利通過漢密爾頓起草的《公共信用報告》,華盛頓總統立刻簽署成為法律。今天成了美國以至世界重要金融支柱的「美國債券」,就這樣登上了歷史的舞台。

這次傑弗遜與漢密爾頓的初次交鋒,促成了合眾國建立以來的第一次「重大妥協」!為日後的「議會妥協」和「枱底交易」,豎立了不朽的典範。「政治」畢竟還是需要「妥協」,需要「交易」吧!到底這筆交易誰比較賺呢?從後來歷史的發展看來,漢密爾頓雖然把首都之位拱手相讓,但卻為美國得以蛻變今天的金融帝國,邁出重要一步。須知金錢萬惡,腐蝕人心,資本家的「歷史使命」,就是把「工農階級」驅逐出歷史舞台。資本主義稱霸世界自此成為「天命所歸」,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即使讓首都搬到南方,也不能阻止金權流毒聯邦。金錢從來都會「不翼而飛」,跨越重洋,遍及世界,尚且毫無難度,況復區區十三州耶?這樣看來,是漢密爾頓贏了。

不過,就當時的政局看來,固然也有同伴認同這是「偉大的妥協」,但漢密爾頓這一次赤裸裸的「賣州行為」,令他與紐約以至麻薩諸塞等州的「聯邦主義」戰友們,關係進一步惡化。他們中不少人認為漢密爾頓剛愎自用,目中無人,埋下了後來「聯邦黨」內鬨的伏線。至於成功把首都爭取過來的傑弗遜,雖然讓漢密爾頓得意一時,但心中暗揣,只要之後和麥迪遜牢牢把握議會,不再讓這小子再越雷池半步,則「禍害」還是可以接受的。

只是,當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就不可能再蓋上了。傑弗遜當時也許預想不到,漢密爾頓的雄心壯志竟是如此之大,他心目中想要建立的「聯邦」竟是如此之強;而金錢腐蝕人心的速度,也是如此之快……

  究竟漢密爾頓心中尚有何鴻圖大計?傑弗遜與麥迪遜又將如何應對?漢傑二人的爭逐到底又會發展到何等的局面?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