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會員及友好:
古人謂:「歌以詠志!」先為各位點播一首比我還要老的兒歌:「光陰可算係太短,匆匆相聚百幾天……大眾一齊說goodbye,一二三再見!」http://www.youtube.com/watch?v=ZAUCxNYdu9I
It is the best of times, it is the worst of times! 這句話朝日在這個「上海仔時間」已經引用過許多次了,但,沒有一次比這次更為恰當……「上海仔時間」就在所有人都預料不到的情況下,遽然消逝了。
話說上周朝日秉持「是其是,非其非」的史家直筆,少有地在前序中對上海仔的「正文」加以稱讚。在文章刊出之後不久,即收到上海仔來郵。全文如下:
朝日兄,
蔣失東北文得你美譽,吾可封筆矣。圖拉真之文乃倉促之作,不用刊出。有機會再合作。
愷
實在太出人意表了!早知道……我就早一點稱讚他好了!不過這段時間的磨練,也讓朝日稍稍提起了一點幹勁。早前不久,掌門曾訓令朝日為正在連載中的「美國簡史」寫點東西,朝日總是「扮晒嘢」,以「海務纏身」掩飾怠惰頹廢之本質。既然如今最大的藉口也沒有了,本周就由朝日自己寫點東西,就算響應掌門的號令,承繼上海仔的「遺志」吧!
早上讀了好友A字人的《否定文字的蘇格拉底》,深有感觸。蘇格拉底讓人以自身的「理性」,去質疑「天理」,如此蠱惑人心,實在是太邪惡了!這是任何一個時代衛道的「正義之士」皆不能容忍的惡行!朝日曾經一度有這樣的矛盾:一方面很希望以理性的光輝,打破既定的「常識」,讓整個社會都懂得思考,或至少,知道原來很多「常識」、「天理」、「普世價值」,其實也有「思考的餘地」;但另一方面,卻(暗藏菁英主義)對群眾缺乏信心,擔心過度的「胡思亂想」會令所有的價值體系失去基礎,令個人以至社會陷入失序的局面。
經過幾番的思考,後來朝日終於又明白了一個真理,這是「真理中的真理」──「知還知,做還做!」知行從來就不一定要合一。舉例各位曾聽過朝日「敬老神話」演說的朋友,都會記得朝日將「敬老」視作「農業社會的殘留」,並不具備現實的理性基礎。儘管如此,朝日還是認同應該要孝順父母(雖然做得並不太好,再次證明了知行的「不合一」)。又如主張「心外無物」的王陽明,絕不會「心中認定」自己可以御風而行,然後從高樓上跳下來,以印證他的「心學」。再如當年馬克思認定,當工人階級知道「歷史的真相」,必會團結起來推翻資本主義的建制。結果,今天我們每一個「打工仔」都知道,我們被資本家「無情剝削」的「歷史真相」,但共黨主義終究卻沒有取代資本主義。「知」與「行」並不是「因果」的關係。
朝日不敢說很了解本會當初成立的目的,但作為現任會長,對本會還是有想法的。推廣「常識」以外的智識(智慧與識見,即本會所稱之「SENSE」也!),鼓勵大家嘗試思考,並(自為為)發掘真相。「知道」並不一定以「付諸行動」為結果或目的,但最重要的是,「知道」提供了選擇!當然,也有人會「選擇」不去「知道」,「選擇」壓根兒的「放棄選擇」,不過請記住,這也是一種「選擇」!(朝日果然是一個「存在主義」者!)智識的目的,就是獲得「自由」!(原來還是一個「泛自由主義」者!)
世界上除了「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外,還有很多的可能性。朝日自知無膽怕死,怕即使選擇了「痛苦」,到頭來卻只能夠成為「痛苦的豬」,非常戇居。不如選擇「快樂」一途,也許「撞彩」能夠做一個「怕死的蘇格拉底」也說不定。不過,正因為「義無反顧」並不是唯一的選擇,所以,「知行合一」的人,都是可敬的/愚蠢的。
在任何一個時代,「知道真相」的人也許不少,但有勇氣實踐的卻不多。而能堅持到最後,讓歷史證明他是「真確」的,我們就會稱他們作「偉人」。湯瑪士.傑弗遜是朝日最敬佩的美國總統(請注意:不是「之一」!),他用他的銳利筆鋒披荊斬棘,他用他的睿智之光照亮自由之路,他是真正的智者,真正的勇士。
當然,一個時代不可能只屬於一個人,「亂世」總是英傑輩出。「一時瑜亮」也許並不足以形容傑弗遜和他可敬的對手,因為畢竟為這場偉大事業而明爭暗鬥的,還有郭嘉、龐統、司馬懿、陸遜……
傑弗遜與他的一眾對手,阿當斯John Adams、伯爾Aaron Burr Jr.、馬歇爾John Marshall、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ion,他們之間或合作、或對抗,卻有一個共同的信念──「大家都係幫阿公做嘢啫,冇話妥邊個唔妥邊個既!」就是他們,為新生的美利堅合眾國,寫下不朽的史詩!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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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簡史番外篇:
天才傑弗遜和他的對手們(一)──獨立宣言之前
湯瑪士.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1743-1826),《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時年33歲),維珍尼亞大學的創立者,美利堅合眾國第一任國務卿,第二任副總統,第三任總統。傑弗遜天才橫溢,他是農業學、園藝學、建築學、詞源學、考古學、數學、密碼學、測量學與古生物學等學科的專家,也是作家、律師與小提琴家。1962年靚仔總統甘迺迪John Kenndey在白宮宴請49位諾貝爾獎得主時,他打趣道:「今晚應該都係史上最多既人類天賦同智慧,集中喺白宮飯廳既一晚啦……如果唔計Jefferson一條友自己喺度食宵夜嗰晚的話!」這雖然是一個「爛笑話」,但卻可以反映傑弗遜在美國人心中「神級」的「睿智形象」。
傑佛遜信奉古典自由主義,他認同個人先於國家存在。重視個人的權利、私有財產,並主張自由放任的經濟政策。政府存在的目的在於也僅在於保護每個個體的自由。在傑弗遜擔任維珍尼亞州長時,就曾促成制定《維吉尼亞宗教自由法》Virginia Statute for Religious Freedom,此法後來成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立法以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的基礎藍本。1792年,傑弗遜為了抗衡由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領導,主張建立強大國家政府的「聯邦黨」Federal Party(後來「輝克黨」和今天「共和黨」的前身),領導一批志同道合的戰友成立「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今天「民主黨」的前身),史稱「第一黨系」First Party System。由1800年他與紐約州才俊伯爾Aaron Burr, Jr聯手,擊敗屬於聯邦黨的第二任總統阿當斯John Adams,取得第三任總統寶座開始,直到1828年民主共和黨分裂為止,美國總統一直民主共和黨人把持。甚至之後的兩任總統仍是由民主共和黨的「後身」之一「民主黨」人擔任。傑弗遜建立的「王朝」超過四十年,在「兩黨制」政體中實屬少見。在傑弗遜的總統任期內,曾與時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馬歇爾John Marshall兩度交手,在二人刀鋒交碰之間迸出激烈的火光,照亮了真理的道路,共同打造出美國「三權分立」的國體。
傑弗遜算是維珍尼亞的名門之後,是家中長子(在他之前有兩個夭折的兄/姊)。十四歲那年,他失去了父愛,卻繼承了2,700(一說近5,000)英畝的土地和近二百名奴隸的遺產。豐厚的家產,嚴厲的母親,加上他過人的天資,讓他在良好的學習環境下奠定了各種學問的基礎。家族的聲望,讓他得以從小出入於維珍尼亞士紳名流的宴會之間。
1768年,25歲的傑弗遜被委任為「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或譯為「治安法官」),並順利當選維珍尼亞州自治議會House of Burgesse(相當於「下議院」)的議員。這是他的從政的開始,也是北美「反英抗暴」的一波高潮。當時維珍尼亞議會對英國用以「剝削」殖民地的「湯森稅法」作出堅決抵制,維珍尼亞總督竟下令解散議會。在華盛頓、傑弗遜等人的領導下,議員們繼續在一間酒館裏聚會,堅持抗爭,史稱「被解散議會」。經過不懈的努力和鬥爭,「湯森稅法」終於在1770被廢除。青年傑弗遜嶄露頭角。
在1760年代與1770年代間,英屬北美十三殖民地與宗主國之間的關係日見緊張。1773年發生「波士頓倒茶落海」事件後,大不列顛決定以高壓手段回應。1774年之間一系列的「不可容忍法案」Intolerable Acts,對倒茶事件作出清算,並在經濟、軍事、行政權力、宗教各方面對殖民地作出壓制。同年,傑弗遜寫了一本小書《英屬美州民權概觀》A Summary View of the Rights of British America,一書風行整個北美。書中精闢的論點為英屬美洲人(當時還沒有美國嘛!)與宗主國論辯時提供了大量極具SENSE的「標準答案」,加上他雋永秀麗的文風,令傑弗遜成了英屬北美著名的散文家、SENSE佬和「愛國者」patriot(這是一個美國人和中國人都特別喜歡用的詞,不過意義就好像有點不同。)
1775年4月在列克星敦終於打響了第一槍The gunfire of Lexington,以戰爭去爭取獨立似乎已是不可避免了。1775年5月,32歲的傑弗遜與其「老師」華盛頓一同以維珍尼亞州代表的身分,參加在費城召開的第二屆大陸會議。大會選出麻薩諸塞州的阿當斯John Adams、賓夕法尼亞州的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維吉尼亞州的傑弗遜、紐約州的李文斯頓和康乃迪克州的謝爾曼(此五人史稱「五人小組」Committee of Five)負責起草文告,宣示獨立的決心。五人一致決議,宣言由傑弗遜一人單獨起草,再向阿當斯和富蘭克林展示。仿如粵語殘片的橋段一般,偉人做偉大的事業之時總是要經過諸多的磨難。在傑弗遜起草宣言前後,他適服母憂,一個兒子夭折,加上愛妻抑鬱成疾。傑弗遜在痛苦的折磨之中,終於寫成了震古爍今的《獨立宣言》。經過沉穩老練的富蘭克林(70歲)一番修訂,把傑弗遜「過度慷慨悲憤」的言詞,例如對英國過多的「痛斥」,還有對「罪惡奴隸制」的譴責(要「和諧」,要「統一戰線」嘛!)之類,大幅刪削之後,傑佛遜再據此謄錄了一份「完成版」。五人小組於1776年6月28日上呈大陸議會。7月4日,宣言獲得會議通過。這一天,就是今天的美國國慶──「獨立紀念日」。
宣言指出人生而具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人民締約組成政府,就是為了保障這些天賦的「人權」。傑弗遜以洛克的社會契約作為藍本,卻把洛克的「財產權」換成了「追求幸福的權利」,感覺真是「高檔」多了!這大概是人類史上第一次,真正的透過社會契約組成政府了!而傑弗遜,則以《獨立宣言》起草人的身份,名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