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9 讀《雙城記》

諸位會員及友好:

  本周朝日抱恙,連續幾天臥病在牀。除了四肢無力,頭腦亦非常凌亂,現在才稍為好了點。掙扎著寫幾個字,還是有點不知所云,語焉不詳,請多多包涵。

  雖然朝日一向自詡「抗拒英語霸權」,熱情擁抱歐陸,甚至無恥地自稱「日耳曼崇拜」云云。唯由於語言的直接或間接隔閡(所謂「直接隔閡」是指朝日本身,除了英語並不熟諳任何西方語言;而「間接隔閡」則是在整個華語世界中,英語的翻譯專才數量亦遠較其他西方語言為多。),對英語世界的動態始終要比歐陸熟識得多。

  英國的狄更斯與法國的雨果,應是同級數的大文豪,但對於雨果,除了《孤星淚》和《巴黎聖母院》外,竟然一時間想不到其他作品來。而對於狄更斯,即使是不讀小說的朝日,也能輕易說出《霧都孤兒》、《塊肉餘生記》、《小氣財神》、《遠大前程》等一串作品,當然還有上海仔這次投稿講的《雙城記》。

  《雙城記》該算是狄老師作品中氣魄最恢宏,情節最悲壯的一部了。雖然朝日相信讀過這部經典的人應該不在少數,但這裏還是想為沒有看過的朋友簡單講一下「戲橋」。(因為這也許就是讀者在本文中的唯一收穫了!)

  故事中的「雙城」指的是巴黎和倫敦。話說在巴黎有一個正義醫生曼奈特Dr. Alexandre Manette,偶然得到邪惡侯爵厄弗里蒙地Evrémonde的罪證,欲告御狀途中為侯爵兄弟所截,含冤被囚於(專囚政治犯的)巴士底監獄。他的妻子去世,女兒露茜Lucie被居於倫敦的好友收養。十八年後,曼醫生終於出獄,得昔日僕人德法奇Ernest Defarge收留,德先生經營一間作為革命黨人活動場所的酒店,其妻更是狂熱的革命派,對所有貴族懷著無限的恨意。露茜其後接父親到倫敦同住,途中巧遇有型靚仔的查爾斯.丹尼Charles Darney,並與之相愛,老套到痹的是,丹尼正是侯爵的姪子。更老套的是,還有一個相貌與丹尼非常相似的英國醫生雪尼.卡頓Sydney Carton,同樣深愛著露茜。大革命爆發,小侯爺被捕,曼醫生以其「老政治犯」的身份為其擔保,本己獲釋。豈料絕對不容許放過一個反革命分子的德夫人,突然出現,並出示了當年曼醫生於獄中痛陳厄弗里蒙地家族邪惡罪狀的血書,丹尼因此被判死刑。始終仍深愛著露茜的卡頓聞訊,星夜趕到巴黎,買通獄卒,將丹尼迷暈,再與自己調包,最後死在斷頭台上。丹尼則與曼醫生和露茜一起,平安返回倫敦。

  印象中《雙城記》大概曾經兩至三次拍成電影,都是愛情故事。沒有大時代的展現,偏重兒女私情的細描,彷彿書首名句「It is the best of the times, it is the worst of the times.」指的就是代替所愛女子的情人上斷頭台,以自己的犧牲來換取對方的幸福,這一個the timming of love!看不到「傾城」,只有「之戀」,這也難怪,畢竟是商業電影嘛!

  記得在講意大利復興三傑之時,朝日指出馬志尼在整個復興運動中,最偉大的貢獻就是向全意大利的人證明了:「好似佢咁做係唔work既!」同樣,以朝日老屈陰謀論揣之,狄老師寫作《雙城記》的要旨,一方面固然對法國人民追求自由,所付出的鮮血和汗水,表達無限的讚嘆和同情,但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強調「咁都係唔work既!」狄更斯以一個生於保守主義傳統中的前衛知識分子的身分,對在推倒一切的大革命中,出現的失序、瘋狂、扭曲、固執、橫蠻、暴虐、血腥、恐怖,感到異常的痛心和惋惜。

  英國向來重視實務,奉行保守主義。所謂「保守」,並非不改進,而是不會一下子把所有東西推倒重來,改弦更張,他們會一步一個腳印,摸著石頭過河,一點一點地改變,去適應時代。英國由1215年的大憲章開始,一直到上世紀初,用了七百年的時間,才由一個君主封建國,蛻變成一個現代的君主立憲國。反觀法國,由1789法國大革命起計,到1870年的第三共和,前後還沒有一百年,就己經由一個絕對主義的君主國,變成一個「平等、自由、博愛」的共和國,變化不可謂不大,速度不可謂不快。速度當然是有代價的,代價就是法國人民的苦難和鮮血,還有上面提到的「失序、瘋狂、扭曲、固執、橫蠻、暴虐、血腥、恐怖」。

  「保守」和「激進」,究竟哪一樣比較好?狄更斯明顯傾向於「穩中求變」,當然這也許與現在流行什麼都要即時見效的「即食文化」並不搭調。不過,我們不妨用另一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日耳曼古諺云:「能以血換,不以汗取。」說出來,似乎就是「法國大革命」對英式保守主義的的回應。而且,說起「革命」,拋頭顱、灑熱血,非常有型。不過仔細想一想,哪一樣比較難:是日復一日,不懈努力,用無盡的汗水,對現況進行一丁一點的改進,一步一步向無限遠方的「完善」進發;抑或衝冠一怒,引刀一快,灑下一身熱血,務求一下子把現存的一切全部推倒,再從零開始嘗試建造出一個「終極」的完美?《趙氏孤兒》中的程嬰和公孫杵臼對此己有清晰的答案,當然每個人也會有不同的答案。不過,朝日想指出的是,當今之勢,是肯流血的人多,肯流汗的人少,尤其是所謂的「流血」,往往不過是坐幾天牢而己。更重要的是,那些高呼「不惜流血」者,大都忘記了,即使是激進的法國大革命,流過血後,重建時流的汗水同樣重要。朝日可絕少聽到有「激人」說過,用鮮血清流大地後,有甚麼計劃去貢獻自己的汗水。與其說卡頓是犧牲自己,去成全丹尼與露茜的愛情,毋寧說卡頓是以丹尼與露茜二人的愛情,來成全自己「偉大」的虛榮。
  
  狄更斯特別安排了一個相貌與小侯爺酷似的英國紳士,來拯救那位法國的小侯爺,而最後一家人還是得逃回英國。這就說明,在狄老師看來,法國佬搞的這門子東西不但「唔work」,而且還有「累街坊」,最後,還不是又要由我們(行保守主義普通法的)大英帝國「執手尾」!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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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雙城記》

西歐封建制下衍生出騎士階級,繼而形成騎士精神,這種文化素質包含很多社會性的行為準則,以及道德規範。體現的既是在戰場上大無畏的拼殺,又有對待貴族小姐近乎變態的溫柔。騎士精神似乎來源於古日耳曼人對於集體榮譽的尊崇,以及對於軍國事務甘於犧牲自我的態度。這種情懷被查理曼大帝發揚,先有如羅蘭(Roland)般的武士,再有日後影響深遠的騎士。

對於自我犧牲的歌頌,一早就出現在歐洲文學。暫不論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文學作品,先舉《聖經》的例子,上帝為了拯救子民,讓耶穌來洗滌眾人的罪。神犧牲了自己的兒子去拯救眾人的靈魂。11世紀法國文學作品《羅蘭之歌》(The Song of Roland)的主人公,明知自己所屬的12聖騎士不是四十萬敵軍的對手,但仍然要和敵人奮戰到底,身死劍斷。

這種犧牲的情懷又延續到Charles Dickens所著的《雙城記》(A Tale of Two Cities),有一個人物叫Sydney Carton,在法國大革命的背景下,決定自己上斷頭台,而成全了一對情人。而類似的故事,在很多文藝作品(包括電影)中都有體現:

二十年前有部電影《最後的摩根戰士》(又名大地英豪,The Last of the Mohicans)。影片中英國軍官Duncan Heyward愛戀Cora Munro,為了讓Cora和Hawkeye在一起,也為了救Cora, Duncan提出要代替Cora,讓俘虜他們的印第安人燒死自己。此情此景配以莊嚴的背景音樂,可謂催人淚下。

Shakespeare在Hamlet 中提到: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文藝作品體現的是歐洲文明對待生命的看法,同樣是生或是死,究竟該如何選擇?哪些人可以活下去,而為了生存,哪些人必須被犧牲,又如何被犧牲。這裡面體現的不是簡單的一條命換一條命,而是一種尊嚴,因為對生命尊重,所以值得另一個人為他人或某個信念慷慨赴死,而且死得其所,死得有尊嚴,死得有榮譽。

比如美國影片《拯救大兵雷恩》(Saving Private Ryan),二戰期間,一個美國家庭有四個兒子參戰,死剩一個,為了拯救這一個人,死了八個人。這個案例很好地體現了西方人如何看待生命。而被救者呢?Ryan若干年後站在救他的Miller墓前,說了一句:“I have led a good life and I am a good man.”——這就是被救者所需要履行的義務,好好活下去,做個好人。

1864年,馬薩諸塞州州長請求林肯總統,為一位在戰爭中失去所有兒子的母親寫封慰問信,林肯是這麼寫的:

I feel how weak and fruitless must be any word of mine which should attempt to beguile you from the grief of a loss so overwhelming. But I cannot refrain from tendering you the consolation that may be found in the thanks of the Republic they died to save. I pray that our Heavenly Father may assuage the anguish of your bereavement, and leave you only the cherished memory of the loved and lost, and the solemn pride that must be yours to have laid so costly a sacrifice upon the altar of freedom.

有些人選擇死亡,恰恰是對生命的無比珍視。

Cyril Chen (SM31)
March 17,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