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位會員及友好:
歌德《少年維特的煩惱》,被認為是「狂飆突進運動Sturm und Drang」的典範美學之作。其為西歐中世紀以來,首部「歌頌自殺」的文學作品,堪稱一次與傳統基督教價值文化的「決裂」!影響所及,當時市面上出現大量「維特主題產品」──「維特杯」、「維特茶」、「維特香水」……由於手槍較難弄到手,所以有幾個險峻山崖就成了一眾德意志青少年「朝拜維特」的熱點。可見「少年維持不煩惱」,卻喜歡「為賦新詞(以溝女)強說愁」,古今中外盡皆相同,即使優秀如日耳曼德意志民族,亦不可免也!
Cyril在文中提到的「友愛婚姻companionate marriage」,以朝日所理解,乃指「各具人格,互相匹配而琴瑟和諧的夫妻組合」。在現實層面,友愛婚姻往往建基於雙方在事業和子女的共同利益。較為「女性主義」的說法,會包括男性和女性在婚姻中的平等夥伴關係,並相信他們的角色是可以互換的。「優雅中文」有一個詞語可涵其意──「伉儷」,謂一對「可以分庭抗禮的儷人」也!
各位也許會奇怪,這所謂「友愛婚姻」不就是我們現在最通常追求的夫妻關係嗎?有什麼特別?就是有特別!須知這所謂「友愛婚姻」的出現,其實非常晚近,因為這種關係有一個重要的前設──「個人主義」,只有認為「個人的幸福」比「家族的利益」重要,「友愛婚姻」才有立足的根據。
當然,「個人主義」也不是「啟蒙運動」乃至「文藝復興」的產物。早於西方文化之源的希臘時代,「個人主義」就已是「核心價值」。只不過由於希臘婦女沒有公民權,鮮有受教育機會,所以「不可能有知識」,是以「不可能有靈魂」,進而「不可能是一個完整的人」。故此,若要尋找可以廝守終身的「靈魂伴侶」,唯有「搞基」!這裏也帶出了「友愛婚姻」的另一個必要條件──「女性主義」的興起!
及至羅馬時代(以至「近代」以前),從凱撒每次結婚的對象,不是龐培之女,就是蘇拉之女,可知「政治婚姻」,乃屬必然。
至於我泱泱中華又如何?《詩經.周南.關雎》豈非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句?難道古代中國就有「個人主義」?這裏出現了一個現代人常有的「常識性誤會」──由於我們現代的婚姻與愛情是統一的(大概是吧!),因此很容易會忽略了其實無論古今中外,戀愛從來是自由的,不自由的只是「婚姻」!「逑」者,伴侶也,今人謂之「Soul Mate」,就是可以大家一起「Jam下歌」,「聽下Concert」的「Partner」。請看《關雎》中,提到的只是「琴瑟友之」、「鐘鼓樂之」,卻從來沒有說過要和「淑女」結婚!試比較《周南》另一篇描寫婚嫁的《桃夭》:「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由此可知,「結婚對象」的條件,是「宜其室家」;而「戀愛對象」,即「好逑」的條件,則是「窈窕淑女」,非常清楚明白。
既然婚姻與愛情沒有必然關係,那麼婚後各自「發展婚外感情生活」,就非常合理了!是以無論古今中外,情夫和情婦都是常態,例如凱撒就曾有「全羅馬貴族婦女的情人」的稱號。只不過後來由於西有基督聖教,東有天理綱常,「婚外情」始有所收斂,遂由「地上情」轉為「地下情」!
「啟蒙運動」雖復興了古典的「個人主義」,並為「女性主義」的冒起提供了土壤,但真正令「友愛婚姻」得以實現的,還是工業革命建立的「新經濟時代」,瓦解傳統的「家族本位政經系統」。當「友愛婚姻」逐漸被認同為主流時,「婚外情」始成了「背叛」的代名詞,而為社會道德所不容。
至於Cyril所言:「情婦和情夫就屢屢出現在十八、十九世紀通俗小說的情節中」,與「友愛婚姻」關係如何,不得而知。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識字率提升和印刷的工業化流程,令「通俗小說」大行其道,而所謂的「通俗小說」,好似無記劇咁,唔講呢D,又有咩好寫吖?
(擦鞋)亂曰:
琴瑟和諧,興味相投,靈魂契合,夫復何求!
朝日有幸,生於當世,唔使搞基,得覓佳偶!
老婆大人好嘢!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
讀《少年維特的煩惱》
男人是很博愛的動物,有人博愛在心,有人博愛在口,有人博愛在行,有人本我博愛但超我不斷壓抑此念頭。女士到頭來可能會責問自己:「我怎麽會愛上他?」,而男士往往會在最後問自己:「我究竟愛邊個?」關於這一點,各位有興趣並打算對此話題作深入認知的讀者,可以同讀書會老朋友新會員黑白子、以及老朋友老會員魚尾討論,Cyril只是拋磚引玉而已。
《少年維特的煩惱》作者,是德國文學巨匠歌德,後生嗰陣失戀一場,於是到鄉村散心,用了二十八天寫成此書,非常厲害。縱觀歌德八十歲的一生,活到老,愛到老,非常博愛,而且善於動筆傳達心聲,這一本領讓許多男士望塵莫及。
歌德在此書談到自由婚姻的問題,主人公維特與女主角彼此有好感,但是女方已經有婚約在先,所以維特最後自殺殉情。此書一經出版,造成德語世界不少震動,引發了不小的社會問題,許多青年男子模仿維特式自殺,對女方表示衷心,這些社會問題也對作者帶來幾許麻煩。
但如果再深入思考一下當時的社會背景,歌德是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的人物,結合《英國十六至十八世紀的家庭、性與婚姻》,當時社會剛剛流行「友愛婚姻」這個概念,同早前門第婚姻,以及基於經濟因素、政治因素的婚姻有很大的不同。而且由於結婚的人,並非彼此所愛的人,所以情婦和情夫就屢屢出現在十八、十九世紀通俗小說的情節中。而歌德筆下的少年維特,想必也是身處「友愛婚姻」開始萌芽的年代。
Cyril Chen (SM31)
201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