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 歐洲統合史

各位會員及友好:

  歐盟,以致一個統一/統合歐洲,作為一個偉大的的夢想,是可敬的!

  人類自從有政治組織以來,就不斷地進行政治統合。遙想我泱泱中華上古盛世時,先王聖君們德被海內,是以萬國來朝,甘為天子臣民,乜乜物物……唯除此以外,中外史上的所有政治統合,不是強者對弱者的強制統合,就是「有進無出」的騙局(如「美利堅合眾國」)。

  歐盟的偉大之處,在於不依靠政治軍事強權,在和平基礎下促成大規模跨地域聯盟的宏圖。(至於是否「騙局」,就不好說了,但從現在的形勢看來,受騙者倒似乎是各「大國」!)這在人類史上是絕無僅有的正面先例,將之視為醜惡人類社會歷史中的一度耀眼光芒,亦不為過。

  歐洲統一的基礎,來源於古羅馬帝國的榮光。也就是今天歐洲各國均認同二千年前的羅馬帝國乃他們歷史、文化的共祖。不過且慢,羅馬帝國當年不就是以政治軍事強權統一天下,實現「羅馬和平」的嗎?況且,真正的「羅馬人」其實早已蕩然無存,今天歐洲的的主人,不就是當年滅亡「羅馬」的蠻族嗎?

  神話的力量實在是太強大了!不過比起我們蒙元滿清的「夷狄入中國,則中國之」的大中華史觀,鬼佬的「神聖羅馬帝國」,就顯得遜色多了!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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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手作雲覆手雨 紛紛輕薄何須數
歐洲統合史 —– 遠藤 乾 撰稿人 掌門 + Sim 2012Feb
上講 1945 –1979

(甲)引言
1歐洲統合最終以歐洲聯盟(歐盟/EU,1992)的身姿面世。
歐盟卓絕之處在於她是人類史上罕見的不透過征服戰爭而構築的大型跨地域政治實體。*** 欲求四海大同,不靠征服,便只能靠妥協。妥協是利益衝突的折衷調和。妥協的手段是外交談判,內藏政治權謀,兩者互為表裏, 界線模糊。
歐洲統合史本質上是外交史***,時局起伏跌宕, 列國折衝樽俎,興味深遠悠長。

2妥協各方必先擁有某種共同基礎,否則無法填平溝通和信任的鴻溝。西歐諸國同文同種,文化背境一致,共同信奉基督教,實施近似的政經制度,歷史早已賦予她們深厚的共同基礎。
然而,更為重要的是外部壓力,沒有「他者」,便沒有「我者」。新誕生的美國和蘇聯兩個超級强權,是歐洲統合的外部壓力,共同他者。***
至於內部,諸國稱霸環球三百餘年,一旦霸業凋零,菁英階層未嘗不耿耿於懷,相濡以沫心態油然而興,有了遠大目光才有可能超越一己得失。
最後,艱辛的統合談判需要識見卓越的政治家和外交家共襄斡旋。西歐是現代外交的發源地,濟濟多士是達成統合不可或缺的條件。***

(乙) 歷史.背境
1945年二戰結束,聯合國誕生,嶄新的世界政治舞臺確立。
3兩戰陰影
一戰和二戰均以德軍直入法境,威懾歐陸拉開帷幕。二戰更以英法德飽遭蹂躪,國境殘破終場。戰後西歐極之疲弊厭戰,諸國對和約的訴求,其始也著眼於戰爭賠償及限制德國工業發展,以遏止其軍事復興***,尤以法國主張最力。
又,法國缺煤而德國(魯爾省)富煤,限制德國工業則法國可獲廉煤,顯見私心甚重。

4冷戰格局
冷戰戲劇化地改變了世界格局。*****蘇聯東歐共產集團崛興,中國赤化,成為美國西歐民主集團的夢魘。美國因應大局,制訂新的環球戰略,決意扶植西德和日本,促使其民主化,以圍堵共產集團。***

1947年美國拋出馬歇爾計劃****,旨在重建歐洲經濟,參與(攞錢)的條件是認可德國經濟及軍事復興。西歐諸國正遲疑間,1948捷克政變和柏林危機催生了1949北大西洋公約和歐洲理事會。1950韓戰爆發,形勢急轉直下,於是諸國義無反顧地接受馬歇爾計劃,胸懷大度,盡釋前嫌,擁抱德國(及大把美金)。

5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
1949北美及歐洲12國簽署北大西洋公約,1952決意將其軍事機制化****,總部設於巴黎,由艾森豪担任最高統帥。美軍從此合法地長駐西歐,「美國和平」於焉降臨。
近代世界,國家主權是至高無上的,在非戰時期將軍權交與別國統率是不可思議的舉措。古來軍事同盟鮮少設立大規模常規組織,簡單地說,有NAT不必有NATO, NATO有其自身的存在意義。
NATO是一個超國家組織*****,與聯合國本質上有所不同。 聯合國只是一個國際組織,成員國雖然承担了各種各樣的約束與允諾,實質上沒有讓渡任何國家主權。在NATO則不然,成員國確然讓渡了主權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軍權。
此點極為重要,NATO的誕生為歐洲統合起了先行及典範的作用,日後的統合原則上朝著超國家路線進程。***

(丙)風雲.權變
西歐諸國拿了美金,駐了美軍,正是又喜又悲(卑),百般滋味。菁英階層想到短期先取實利固然過癮,長期仰人鼻息則唔係辦法,亟思有以濟之。根據古哲「眾矢難折」教誨,統合為一體,以東抗蘇聯,西衡美國,爭一席地於環球,直是唯一出路。
問題只是如何統合how,何時統合when而已。

熱衷西歐統合的有下列各國,然其利益觀點與行事取徑則大異其趣。
6大佬美國新執民主世界牛耳,有財(GDP佔全球一半)、有力(軍備蓋壓當世)、 有勢(布列頓森林會議將諸簽約國貨幣釘在美元黃金柱上****,使她居於世界經貿運作之中正。) 美國正值意氣風發,不可一世,駸駸然以天下為己任。
在她意中,歐洲統合最好以尊崇美國世界霸權,服膺自由貿易為趣皈。***其時歐美同氣連枝, 西歐既是美國的最大貿易夥伴,又是抗蘇大業的最重要同路人。

7法德本是歐陸傳統雙尊,方今德國新敗, 法國好歹也是西歐最大戰勝國,自詡理應主導統合。她忌憚的是實力者美國,但美國缺乏合法性直接干涉西歐事務,又是民主國家無法亂來,反倒容易應付。難對付的是英國。英國是正牌戰勝國,工業基礎深厚,加上老奸巨猾……意大利長期超廢,假以顏色易收為附庸。周邊諸小國則可以利害脅持,形勢壓服。 由此推導出聯德制英,枱底抽美後腿的超卓大局觀。****
法國於是二話不說,政策轉向,直線與德國和解。兩國迅速攬頭攬頸,自把自為, 合合整整,將英美甩在形勢後頭。

8對比法國的大刀闊斧,搶佔機先,英國却呈現出扭扭擰擰,小家小器模樣。
她愐懷著帝國餘暉,以宗主身份與「大英國協」諸下線國剛訂有各色政經條約。 故於歐洲整合,始終徘徊底線,只想去到部長級理事會限度***,以調協成員國政策,達成行動一致為目標。對於參加超國家組織,打從開始便懷抱極大戒心。 這是她在整合大潮中一貫地自我邊沿化的根本原因。****
尤有甚者,忘恩負義的 法國/戴高樂 著著進逼,絕不容情,使她屈居下風,處處被動。英國向來極之自負,既然未能主導時勢,却又不甘心居法德之後,唯有漸漸地淡出歐陸,在國際事務上日益親美,終至今時今日淪為屬國。
殺傷性事例: 針對煤鋼同盟邀請英國加盟,英國外相辛辣發言「我們剛剛從她們六人中的二人手上拯救出其餘四人,依家班友竟然咁樣咁樣……」數年後戴高樂否決英國申請加盟EEC發言「英國島民心態, 難登大雅之堂,乜乜物物……」

9德國敗亡,國土分裂,1949復國後正在力圖恢復。如何爭取歐洲諸國承認其主權,平起平坐,是外交上最大課題。參與統合,無上之機遇也。故此對於法國伸出的友誼之手,她是緊握不放的。(註:此手,曾被她在一百年間三番折斷。)
德國佬底氣足,自信强,知道班同鄉甚鷄,假以時日,必當鶴立,故對短期放下身段蝕下底毫不戒懷,其泱泱風度恰與英國成强烈比對。在漫長的統合進程中,德國政治家氣度最寬,私心最輕。

10盧比荷地處法德周圍,小國寡民,每逢大戰必遭殃,自然是整合求安全的積極推手。對她們來說,最理想的統合體是個民主之邦,實行一國一票。 這是早期統合的難題,解決之道是對等否決權。***(即一國一否決票。)
意大利千年積弱,早已學懂謙卑,唯法德馬首是瞻。
四國雖弱小而富人材,時常搶佔輿論制高點以影響局勢。於大國僵持之際,每能在談判桌上斡旋調解。

11整合進程中成員國國內民主成熟度始終是國際信任的必要條件。*** 戰後法西斯主義惡夢尤新,各國接受德意,或任何一國,論交結盟,她們必須先變身為民主紳士。咸信唯有 君子之間,才能達成君子協議。
1950採納「歐洲人權公約」是民主建設的里程碑。***(唔簽休想埋堆。)日後歐洲議會,歐洲法院和歐洲憲法之設立,均遵循深化民主路徑前進。
對照事例:西班牙和希臘都是在軍人政權倒臺後才獲准加盟EEC。
有趣事例:2000奧地利新納粹黨政客上台執政,各國無法在EU體制內加以制裁,最終的威嚇手段竟然是斷絕外交關係。

12統合是多線並進,交纏糾結的,*** 大致可梳理成四個面向。
a面對蘇聯集團的武力威逼,最迫切而先行的是 軍事/防務面向。由於軍力遠不及對手,因應手段是NATO。諸國忍氣吞聲投靠於霸主美國的核子傘下,歐洲整合被設定在美國全球戰略框架之內,又豈止北大西洋而已矣。美國對歐洲統合作出了從外部定型的組織效果。***
b人性趨利,國性更然。 經濟/產業面向 是最容易入手及達成妥協的地方。*** 對內促進產品和生產因素流動,對外提升產業和出口競爭能力,為此生出煤鋼同盟,EEC等等手段。
c由經濟議題切入,引導出艱難的 政治/社會 統合面向。*** 透過歐洲理事會,歐洲議會及歐洲法院等等手段,制訂出共同議事決策機構、立法機構,以及司法仲裁機構。
歐洲單一社會的偉大理想,行經六十年漫漫崎嶇長路,今日才得以漸具雛型。
驚人事例:時至今日,歐盟法律及慣例全集已厚達八萬多頁。 
d最後是 文化/認同面向, 透過文藝宣傳機構形塑歐洲公民意識及價值觀。歐洲大同的理想才能終極實現。

(丁) 理念.行進――阿SIM部分
13歐洲煤鋼同盟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ECSC)
– 法國計劃部長莫奈Jean Monnet本意以法英作歐洲經濟統一的主軸,惟遭到英國冷落。隨後西德成立,莫奈便轉以德法為主軸作出游說。
– 法國外長舒曼Robert Schuman受莫奈影響,提出舒曼計劃。***時為1950年5月9日,現定為「歐洲日」。
– 舒曼計劃建議以聯合德法煤鋼工業為核心,將歐洲的煤鋼工業生產一體化,並以高級公署(High Authority)作管理單位。
– 法德意盧比荷六國於1951年簽訂巴黎條約,成立歐洲煤鋼同盟*****
– ECSC除在經濟上以關稅同盟形式建立了歐洲共同巿場的雛型外,亦在政治及組織架構上獲得史無前例的成就:
i. 首次將德法兩國以生產資源綑綁,減低發生戰爭的可能性及可行性。
ii. ECSC內部除高級公署外,還建設了共同議會(Common Assembly)、部長議會(Council of Ministers)及法院(Court of Justice),為同盟賦予法制性格。
iii. 高級公署為獨立及超國家的執行組織,*** 由同盟國委任代表組成。公署以同盟利益為考慮,巴黎條約為憲法,代表雖由成員國委任,但原則上不應以代表國利益為決策考量。

14歐洲經濟共同體EEC(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 歐洲煤鋼同盟成立後,莫奈大力推動聯邦制的政治及軍事統合。英國外相艾登Anthony Eden則期望透過改革歐洲理事會,並以NATO作統合路線。
– 法國國會一直未能通過歐洲防衛共同體條約,令莫奈的統合大計觸礁。後在艾登努力下,法國通過巴黎協定,接納西德加入NATO,去除西歐防務的懸念。
– 在比利時外長史巴克Paul Henri Spaak與荷蘭外長拜揚Jan Willem Beyen努力下,於1955年舉行的梅西那會議上,六國同意由煤鋼同盟延伸建立「共同巿場」,並接納莫奈將核能及能量領域之統合分門進行。
– 1957年,經由史巴克委員會工作報告而擬定的羅馬條約(Treaties of Rome)及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Euratom Treaty)在羅馬簽署,歐洲經濟共同體正式誕生。*****
– 史巴克擬定羅馬條約時,在EEC的政制架構中引入歐體理事會(Council of EEC),用以平衡EEC在訂立指引及法律時歐洲整體與會員國之利益。故可以兩院制式去形容部長理事會及共同議會的關係。***

15 EEC的整合理念
– EEC最重要的整合理念為創造一個共同巿場。**** 共同巿場尋求內部的貨物/服務,資本及人員自由流通,達致各生產因素價值最大化,並提高生產效率,增強同盟在世界市場上的產業競爭力。
i. 貨物/服務流通
以關稅聯盟為框架,將區內各國間關稅消除,並對第三國(Third Countries,即非同盟國)徵收相同的關稅。
ii. 資本流通
確保同盟國間可自由地進行各類投資活動(e.g. 企業、房產、股票等),令資本增值最大化。
iii. 人員流通
令同盟國的公民可以跨國自由游動,包括僱傭工作,專業執業及接受教育。
iv. 貨幣整合
資本流通的可行性牽涉到國家金融政策及滙率。簡而言之,資本自由流通,滙率保持平穩與各國金融政策自主三者相互衝突,不能並存。****統一貨幣便成為終極的解決手段。

16共同農業政策(CAP,Common Agriculture Policy)
– 時至今日,共同農業政策開支仍佔歐盟預算接近一半(1985前更超過七成),為EEC的主要運作部位。
– 共同農業政策為積極干預政策***,目的為控制EEC之農產品價格,調控並增加區內產出,保護區內農產品的競爭力
– 共同農業政策為各類農產品設定目標價(上限)及干預價(下限),使產品價格在區間內一致浮動。另協調區內不同地方,對特有農產品生產作出補貼,積極進行大規模分工。
– 對入口農產品實行統一關稅,令其價格與區內保持一致。
– 共同農業政策在1960年出籠初期,法國為主要推手,德國則顯得消極。因當時西德國內農產品價格為區內最高,故實行價格干預將損害國內農民利益。然而西德願意作出妥協,顯示出對統合的決心。

17空椅危機
– 1965年,歐盟執委會向歐洲議會提案,以共同體的關稅收入作為固有收入制度,並以自主財源支持共同農業政策的支出。
– 戴高樂為首的法國以杯葛部長理事會反對提案,史上稱為「空椅危機」。一年後,以盧森堡妥協作結,確認部長理事會一致決系統。此機制維持至1985年才改變成條件多數決。

18 立法改革及架構
A立法架構
– 1965年,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及歐洲經濟共同體由合併條約(Merger Treaty)整合。條約同意:
i. 將ECSC的高級公署及Euratom的執委會併入EEC的歐體執委會
ii. 將ECSC的部長理事會及Euratom的理事會併入EEC的部長理事會
– 在合併條約之前,三者已經共用同一歐洲會議(Parliament Assembly)及歐洲法院(Court of Justice),故此後三體合稱歐洲共同體(EC,European Communities)
– 現時的歐盟基本上仍沿用此行政及立法架構。法案由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提出,並需由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及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通過,才可以交由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立法
– 歐洲議會乃歐洲人民階層的代表,而歐盟理事會則是會員國的代表。***
歐盟執委會以歐盟整體利益為前提,是唯一能夠提出法案的機構。執委會成員原則上不應為代表國的利益作考慮,而會員國亦無權撤換在任的代表。由此架構可清晰體現歐盟為一超國家組織,亦可理解何以在統合過程中,歐盟與成員國的利益經常衝突。(e.g. 空椅危機的原因)*****
B 進程及改革
– 1963歐洲法院判決EEC法直接適用於各成員國。***
– 1964歐洲法院進一步判决EEC法優先於各成員國國內法。****
– 1986 EEC十二國簽署單一歐洲法(Single European Act)****
i. 歐洲單一法的目標有二: 1) 將1992定為立共同巿場的限期; 2) 廢除一致決系統並引入條件多數決(Qualified Majority),加快立法程序,並加強歐洲議會權力。

19歐盟貨幣改革與「隧道中之蛇」(Snake in the tunnel)
– 共同巿場,尤其是農業政策推行後,EEC各國金融政策的互動性加強。羅馬條約簽定後的十年,共同巿場進度理想,但農業政策的補貼機制開始因為各國的獨立金融政策而出現問題。 加上英鎊貨幣危機,美元金本位解除,及一連串的貨幣滙兌波動,令EEC加强了對聯合浮動利率乃至單一貨幣的需要。
– 與此同時,1969年包括戴高樂下台等政權交替,令歐洲統合進入新階段。
– 1971年底,10國(包括歐體6國)簽訂史密森協定,建立對美元聯繫滙率,限制協定國的貨幣與美元的滙率波動區間為正負2。25%,稱為「隧道中之蛇」。***
– 1973年,隨著德國等國家走出隧道,史密森協定宣佈失敗。此後歐體便以歐洲貨幣系統為發展路線圖,最終導致「歐洲貨幣單位」***的誕生,此即歐羅的前身,時為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