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6 淺析封建世襲制之合理性

諸位會員及友好:

  Cyril兄日前投稿《淺析封建世襲制之合理性》,唯其時朝日遠在歐陸體察封建世襲制之餘緒,回港後亦(扮作)俗務纏身,故今日始將文章發出,此分屬當然,不表歉意。

  回說Cyril文章,短小精悍,精煉簡潔,文字清新,讓人讀來有如沐春風之感。朝日實話實說,Cyril近來投稿,每見精煉,以簡馭繁,質素實在每況愈上。以今次投稿為例,雖然觀點說不上是精闢創新,但卻簡短精要,有條不紊,切中題旨,值得一讀。

  封建主義與世襲制度,或者說所有政治(統治)制度的核心,就是要維持「秩序」,亦即儒家所謂之「天理」,蘇格拉底所倡之「正義」。封建主義正是當「王」無法以一己之力去維持秩序時,選擇將維持秩序的權力或義務「外判」給「諸侯」的一種「經營方式」;世襲制度則是當「王」無法以一己之力去統籌分配各層級管理人員時,也同樣地將權力分配的任務「外判」到各家族的「營運模式」。當然,「利潤」也得與諸侯「分成」。不過,封建主義並不一定是「權宜之計」,反倒可能是另一套政治理想。

  這段歷史,這些思維,這種模式,朝日在今趟德意志之旅中頗有體會。並不是所有人都嚮往中央集權的強國模式,這是古典儒家所謂的「霸道」;即使到了今天,瑞士、加拿大、德國、美國,甚至我們中國,也不少人憧憬著「分而治之,封而統之」的「小國寡民」模式,這種近現代稱為「聯邦主義」者的思維,在朝日看來,大概就是古典儒家口中「王道」所呈現的秩序了!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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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封建世襲制之合理性

作者:陳贇愷

封建社會的世襲制,無論是西歐的,還是中國的,在後世都未留下多少好感。後人對於世襲制的批評文字汗牛充棟。作爲一種社會制度,世襲制阻塞了下 層精英躋身上流社會的通道。爲此,魏晉時代的文豪左思在其《詠史》中表達了不滿:“鬱鬱澗底松,離離山上苗。以彼徑寸莖,蔭此白尺條”;最後嘆道:“金張 籍舊業,七葉珥漢貂。馮公豈不偉,白首不見招。”

門閥或者大氏族對於官場的壟斷,導致出身寒門的世人無處容身,由此造成的不公平的確讓後來人心中不平。不過,股價的波動告訴我,存在即合理。因 此我認爲:任何一種社會制度,哪怕為後人千夫所指,若立於當時的歷史環境中,也一定有其存在的價值,或者至少也有存在的合理性。不過我們通常站在社會的底 層仰視廟堂之高,因而唏噓幾聲;但若站在統治階層的角度,從上而下俯視帝國的治理,那麽似乎世襲制度非但不那麽邪惡,反而還十分重要且合理。

法國年鑒學派的鼻祖馬克布洛克(Marc Bloch)在其著作《封建社會》(Feudal Society)一書中,專辟一章分析“世襲制度”(參見商務印書館《封建社會》第十四章:采邑——變成附庸的世襲財產) 我站在他的肩膀上想:世襲制度不是某地獨有的現象,而是幾乎所有文明曾經共有的社會現象。因此,這或許並非是單純的歷史問題或政治問題,而是人類學的一個 範疇。

基於我目前的學識,我認爲世襲制度最旺盛的時代,無論在中國還是在西歐,是皇權/王權最脆弱、天下大亂的時候。或者換句話說,世襲制度伴隨封建 制,而封建制是則是王權旁落,頭號領主(王)向其附庸的妥協。由於蠻族入侵,或自己政權的崩潰等諸多因素,在許多地方出現了權力真空,因而給封建制創造了 萌芽的機遇。這個時期天下大亂,群雄崛起,王權奄奄一息,但附庸表面上仍臣服于王權。中國春秋時代的封建制已經確立附庸的世襲制度,在魏晉門閥相爭的時 代,世襲制又被強化。西歐社會的世襲制在封建制度確立之出尚未被強化,但後來成爲習慣法中的一條而被社會認可。因此,東西雙方的世襲制度皆是在特定的歷史 條件下的產物。宋、明、清三代,皇權伸張,寒族有了科舉這個途徑,而且國家整體安定, 因此除了皇權靠世襲之外,其他向漢人開放的高級職位,大部分已無世襲制度可循。

天下動亂之際,領主自然要借附庸之手捍衛自己的領地和權利。但若附庸死後,其領地旋即被沒收,那麽附庸又何以會心甘情願地為領主賣命?附庸雖臣 服于領主,但畢竟是有私心的。他們也必須為自己的子孫謀劃。對於領地的世襲制的剝奪,會令幾乎所有循規蹈矩的人失望。因此,當時的特定歷史條件,領主與其 獲得不牢固的領地,不如獲得牢靠的附庸們的忠誠,維護好彼此閒利益地紐帶。話説回來,就算附庸死後,土地名以上收歸王室/領主名下,但他們有能力去實質性 擁有嗎?既然不能真正擁有,那麽爲什麽不賜給附庸,並保證他們世世代代的所有權?

像西晉末年的永嘉之亂,王室南遷,如不依附于門閥,又何以得存?倘若王室要提拔寒族士人,那麽未有暢順的仕途(如科舉),或合理的社會環境(如 天下大定),是急難實現的。若干個有才華的寒族士人,與一個扶持自己政權的世襲氏族集團相比,其利用價值是微不足道的。這樣一來,最不喜歡分權的王族也會 迫於現實考量,轉而不反對世襲制。世襲家族勢力膨脹,雖然削弱了王權,壟斷了社會資源,但也正因爲他們佔盡了天下資源,因而在當時的時代,他們最有力量和 效率去組織具有規模的武裝力量與異族周旋。從這個意義上講,世襲制在當時五胡亂華,或蠻族橫掃歐洲的年代裏,是維護地方安全,實施有效行政的不可或缺的政 治因素。因而它的存在不但具有合理性,而且具有合法性。

參考書目
《封建社會》Marc Bloch 著

《世界帝國的形成: 後漢-隋•唐》谷川道雄 著

《世說新語》劉義慶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