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會員及友好:
行文之日,政府「要求」分銷銀行回購雷曼相關迷你債券。朝日認為這是行政部門對市場,對程序公義,對「正義」的粗暴干預,很有祖國一貫「嚴打文化」的色彩,是一個糟透的做法,極壞的先例。這種以老大說了算,代替司法裁決的做法,向為香港,至少是香港的有識之士所鄙視。然今日(7/10/2008)綜觀社論,星島、明報等所謂知識報、中產報皆對政府此舉作出正面評價,大報真正看出問題的,竟然只有向來與政府同坐一條船的大公,而且措詞也相當「溫婉」,如此形勢怎不教人心寒!文、大二報,向與政府同氣連枝(沆瀣一氣),其稱政府之善,當抱懷疑;然其今竟也言政府之非,則事態之嚴重可想而知!
朝日認為,對於所謂的苦主群體,當分兩類視之。一類為有心投機者,當日買迷債時心存投機,今日混入人群之中一樣心存投機。此類人根本不值得同情,入場投注,願賭服輸!第二類人也許真為銀行推銷員所誤導,本無冒險之機心。然而,江湖事,江湖了;推銷誤導乃至欺詐,事關法律問題,自當由司法部門主持公道,豈容行政當局指手劃腳,說三道四?如今此等「大石責死蟹」,以行政權威強出頭,代行司法正義,等於將香港百多年來營建的自由市場招牌毁於一旦,只為今日餵民粹主義於一時,其惡尤甚於當年入貨托市呀!
回說正題,周日朝日出演近來少有(自以為)佳作,非常快樂!現將演說大綱及雷曼債券圖解送上,以便各(金融界)友好(及其客戶)了解迷債結構。若伴以演說收聽,效果尤佳!雖然,金融大鱷之為惡,向為「流寇式」運作,搞爛一個領域,就會開展別的戰線。是故在三五七九年內,當不會重施故技於同一範疇。但作為知識,作為警惕,還是有現實意義的。
野人通訊(不)負責人
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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