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式 供稿人 掌門 DEC10,01
甲DEF 儀式是一種受規則支配的象徵性活動,使參與者注意具有特殊意義的思想和情感對象。
例如:a羅馬公教的彌撒。 B餐廳侍應結賬時手托銀盤口稱多謝;顧客則循例報以小賬。
乙 進一步解析:
(1) 儀式是表達性的,而非工具性的。它是形式化藝術,傾向程式化、陳規化和重複。 例如:a送花,(據植物人及稻草人二君之言說)花為植物生殖器,送有何益?項莊舞劍,當然意在沛公。又如三跪九叩,跪叩何需三九之多,無非制約強化而矣。
(2) 儀式參與者感到他們的作為是義不容辭的;反之,對儀式進行干犯則被視為不能容忍的。 例如:迫使愛國者污辱國旗和迫使基督徒踐踏聖像,乃是極度辣手的行徑。又如拒不(或忘記)送花,當然死罪一條。
(3) 儀式的效用不限於儀式場合。它具有滲透性,對於一系列其他非儀式行動以及整個社群的生活都是有意義的。 例如:結婚戒指(古羅馬人的偉大發明),如影隨形,揮之不去,環比金堅,斬之不斷,夠利害未?
丙 儀式的兩個特徵:
(a) 形式主義:儀式(尤其是紀念儀式)經常明確指涉原型人物和事件,源出歷史或神話。 例如:公教的聖餐禮,紅酒麥餅被視為基督的血肉,基督是原型人物,捨身十字架是原型事件。
(b) 重演特徵:重演該等意義重大的事件,以塑造社會記憶。 例如:菲律賓公教信徒在受難節重演被釘十字架行為,其「神打」段數之高,基督見之,也應嘆為觀止,恨未曾習。
丁 對儀式的三種思路:
(1) 精神分析立場:儀式行為可以理解為一種符號表象。它把人類內心的衝突在象徵體系中作系統性間接描述。它既掩蓋衝突,又否認衝突。 例如:許多儀式要求犧牲,掩蓋及否認侵犯性動機的本能目的,即殺人。
(2) 社會學立場:把它理解為一種編碼表象形式,強調它如何發揮作用,溝通社群的共同值值,減少內部糾紛。儀式的功能是促使社會穩定和平衡。 例如:升旗儀式培育愛國心,增強國族凝聚力。
(3) 歷史學立場:儀式不能單從它的內部結構加以充分理解。所有儀式都必定是某個時刻創造出來的,它們存在於歷史跨度中,容易發生意義上的變化。
例如歐風東漸,我們現在採用了大量西方的日常生活禮儀。eg握手送花酒會派對…..
以上學理出自「社會如何記憶」 How societies remember 作者 Paul Connerton